重拳打击野蛮生长的“培训贷”

近期,“培训贷”乱象有所抬头。一些不良培训机构以提供高薪就业机会为诱饵,诱导求职者签下“培训贷”合同以支付高额培训费用。这些机构不仅不能兑现承诺的就业机会,而且所谓的分期支付学费,其实是以求职者名义向网贷平台申请贷款。即使退出培训,求职者仍要偿还贷款及其高额利息。(7月22日中国经济网)

近年来,涉及“培训贷”案件呈上升趋势,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为整治“培训贷”乱象,去年3月,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《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,其中明确规定“校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”。

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共青团中央也曾联合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青年学生树立健康消费观,远离不良校园贷。

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的“培训贷”骗局,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。

“尚未入职先被贷,还没上班先背债”,一些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“培训贷”骗局,进而引发频繁的纠纷与投诉。现实中,一些不良培训机构和网贷平台勾连,盯上求职或兼职的年轻人和大学生,冒充招聘公司在招聘网站上发布大量虚假招聘信息,以通过培训提供就业机会为诱饵,引导一些年轻人、大学生借贷支付培训费,不少求职者陷入这一圈套,不但没有学到有价值的课程和专业技能,更无法获得承诺的兼职岗位,最终不但没能找到工作,还背上了沉重的贷款债务,要按时还贷,苦不堪言。

因此,要重拳打击野蛮生长的“培训贷”。监管部门要加强教育培训市场和网上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,依法加大“培训贷”治理力度,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,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给予严厉打击,提高不法机构的违法成本,重拳打击野蛮生长的“培训贷”,绝不让贻害无穷的“培训贷”鱼目混珠,继续野蛮生长。同时,对“培训贷”业务必须严格查处、严厉制裁、严重打击,加大打击精度和力度,对“培训贷”骗局严惩不贷,增强监管威慑力,遏制培训机构和网络平台通过虚假宣传、“培训贷”等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,净化网络招聘的市场环境。

治理“培训贷”乱象还得多管齐下,合力筑牢监管“防火墙”。监管部门应加强培训机构全过程监管,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准入、资质审核、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管,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、合规经营。金融机构应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,在发放贷款时加强对申请人资质和还款能力的审核,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培训和就业活动,防范资金违规流向“培训贷”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,构建日常监测机制,加强部门间协作执法,做到“早防范、早教育、早发现、早处置”,共同维护就业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。

“培训贷”乱象与部分不良培训机构和网贷平台相互勾结有关,也反映出部分求职者对当前就业市场缺乏了解,盲目追求“花钱买工作”。求职者要增强安全意识,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,选择培训机构时,要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深入了解,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所谓“边学边赚钱”“先学后付”等诱惑贷款的承诺,以防被不良机构的虚假宣传和承诺所迷惑,落入“培训贷”陷阱。


责编:肖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