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举报劝阻有奖”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野泳

每年夏季来临之后,随着天气转热,各地经常发生未成年人因野泳溺水,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。近年来,湖北荆门和江苏南京市、扬州市等多地发布了“举报劝阻有奖”的政策,乃是以物质奖励刺激大众,鼓励更多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,主动站出来,通过举报、劝阻等方式,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野泳,降低未成年人溺亡事故。

不久前,江苏邳州市公安局、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发布了《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》。根据该办法,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、戏水行为,积极实施举报、劝阻、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,将依据相关标准给予奖励。

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,我国每年因溺水死亡的人数约5.7万人,其中少年儿童溺亡占56%,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暑期意外伤害致死事故的“头号杀手”。在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中,很多是因野泳而诱发的,主要是野外水域环境复杂,缺少救援人员和工具,一旦溺水后,救助难度大。所以,如果在发现未成年人野泳后,能够及时劝阻、制止,使其离开,就可以避免溺亡事故的发生。

我国很多地方水网密布,湖泊、河流点线交织,有诸多天然形成和人工改造的广大水域。在农村地区,因生产生活需要,也有大小水塘星罗棋布。这些水域,都是未成年人野泳的主要选择,也是溺亡事故的高发地带,需要严加提防。由于野生水域范围大,基层力量薄弱,难以全面监管,完全依靠基层人力筑牢防溺水防线,也就变得难以实现,需要社会各界的多方协力,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。

目前,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,各地无法完全杜绝未成年人野泳,只能打好提前量,以预防为主,尽可能劝阻未成年人野泳,以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率。近年来,各地采取了多元化的防范措施,诸如竖立警示牌、安装监控与高音喇叭、放置救生设备、家长签保证书、安全意识教育等,确实有一定的防范效果。

从各地的实施经验来看,采取人防加技防的综合措施,遵循疏导并举的原则,能够达到最佳的防范效果。因此,为鼓励更多人参与未成年人防溺水工程,可以在更多地方推广“举报劝阻有奖”活动,以经济利益激发大众的主观能动性,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氛围。同时,各地应顺应未成年人游泳的需求,可新建、扩建一批游泳池,增加一批室外安全水域,诸如浅水池塘、小水库等,规定时间开放,安排救护人员,引导未成年人在安全水域游泳、消暑。

责编:戴蕾蕾